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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发移民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稿件来源:银川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20-12-31

为了全面掌握贺兰县自发移民基本情况,了解自发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我县组织各乡镇场深入各乡镇场广泛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发移民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思想解放的巨大引领下,人们的观念悄然发生着变化。特别是随着“十二五”、“十三五”移民项目的成功实施以及劳务产业的快速崛起,经过耳闻目睹,了解到迁移群众富起来的亲戚朋友的山区群众意识到,困守大山绝无出路。人们纷纷走出大山寻找新的出路,在亲戚朋友的带领下,从南部山区来到了贺兰县,在这里买地建房安家,依靠自己的力量扎根贺兰,大部分移民从事种植养殖业,家庭富裕劳动力从事劳务产业,部分条件较好、头脑灵活的移民从事运输、商贸经营、餐饮服务等收入较高的二三产业,通过艰苦奋斗和自主创业,移民的经济生活条件较原来有了很大的改善,部分自发移民已经走上了脱贫致富的小康之路。但由于人户分离,自发移民在生产生活中很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居住地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也存在两难局面,总体来说,自发移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移民群体。

据调查,截止2019年4月20日,贺兰县共有自发移民1196户7215人,占贺兰县总人口的2.77% 。其中南梁台子管委会自发移民431户1751人,金贵镇自发移民235户700人,立岗镇自发移民31户92人,洪广镇自发移民931户4049人,习岗镇自发移民71户212人,常信乡自发移民101户323人,金山林场自发移民27户88人。我县自发移民省内主要来自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盐池县、同心县和海原县,省外主要来自陕西省、甘肃省、河南省、安徽省、黑龙江省和四川省。自发移民现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养殖业、建筑业、采掘业、运输业和加工制造等行业。

二、自发移民动因分析

1、贫困落后迫使“穷则思变”。自发移民迁出地主要集中在山大沟深、生态脆弱、偏僻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十分艰难,生存面临威胁,发展成为奢谈。至今行路难、上学难、吃水难、就医难、成家难等问题难以根本解决。

2、环境恶劣迫使“另谋栖地”。一是干旱缺水突出。水资源严重短缺,遇到大旱年份,部分群众吃水往往要到几十公里的山外去拉,拉水成本较高。二是农业效益低下。自发移民迁出地多数土地贫瘠,“靠天吃饭”,种植结构单一,生产效益低下,农民增收困难。三是交通信息闭塞。一些自然村组深居大山,点多、人少、分散,道路不畅,距离中心村和县城较远,造成群众对外界信息了解少,难以知道。四是地质灾害频发。很多地方水土流失严重,属于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多发区。

3、劳务输出促进“转变观念”。随着全区经济发展尤其是银川市经济迅猛发展,各地外出劳务人员都会选择到银川打工以及创业。而贺兰县是一个理想的选择,这里回民较多,在相同的宗教信仰以及同族的情况下在这里落脚,对于部分人员而言在这边居住有一定的认同感。因此,自发移民中大部分从事的是劳务产业,主要面向的还是本县本市。通过劳务产业,移民增加了收入,更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活了脑筋,思想观念加速转变,“走出家门创业打天下”和“移民搬迁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新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涌现出一大批移居外地创业的劳务“能人”。

4、退耕还林助推“走出大山”。近年来,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不仅加快了山区生态建设步伐,而且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的“吃饭”问题,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贫瘠的土地上解放出来,为“走出大山”发展劳务产业和大规模移民准备了前提条件。

5、收入差异坚定“移民信念”。除了自然条件恶劣、经济上贫困落后等因素外,贺兰县地区交通便利、居住环境优越,地理区位优势使得在外出务工以及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等都对山区群众产生强烈吸引力,使他们消除了依恋故土、惧怕风险的心理,坚定了移民搬迁、改变命运的信心和决心。

三、自发移民生产生活和自主创业现状

自发移民因知识结构、从事行业及生活技能不同造成移民成本、经济收入、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差距较大。

(一)从事农业生产

自发移民多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纽带,通过亲戚朋友或邻居介绍,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资源离开原住地迁入到贺兰县,但由于土地管理限制,大多通过购买当地农民的住房,购买土地或租用土地而实现移民搬迁目的。主要从事农业种植业、牛羊养殖业发展生产,种植业户均年收入5000-6000元。这部分移民家庭收入稳定,通过其他渠道增收致富,提升经济条件的空间很大,但稳定性较差,流动性较大。

(二)从事外出务工

典型代表是南梁台子管委会,该地主导产业为劳务输出产业,经过多年发展,搬迁至此的自发移民有效的带动了本地村民到区内外打工。这些自发移民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和帮助自发来到南梁台子,在此安家立户,很多人在此购买住房,租种土地,老人、小孩在家从事农业,年轻人外出打工,主要从事建筑业、采掘业、加工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收入较稳定,外出打工年收入在15000-50000元之间。这部分自发移民形成了以农业收入为补充,劳务收入为主体的收入格局,经济收入高于单纯农业种植。

(三)从事二三产业

这部分移民通过学习先进的生产生活技能,并经过一定的经济积累后,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发展致富的信心更加坚定,开拓新产业的眼光更加独到,主要依托自身经济实力和政府提供的各种平台,发展农村小超市、农资店及建筑、交通运输、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开创了政府移民多渠道就业、多途径创收、多门路致富的局面,这部分自发移民大都达到了小康水平。

四、自发移民的想法和愿望

(一)自发移民对原籍资产处置的意见

通过走访,自发移民群众普遍提出,希望政府出台类似于生态移民的政策,对原籍土地、房屋、宅基地、树木等资产按照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或者按照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给予3-5年的一次性补助,给予每人一定的搬迁补助金,用于在迁入地建房、购置生产生活用具等费用。

(二)自发移民在户籍、子女、社会保障方面的愿望

自发移民大部分已经很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同当地群众和睦相处,享受迁入地完善的教育、卫生、饮水、供电等资源。但不能办理低保、社保、医保,必须在迁出地办理,造成不方便。移民子女虽然能在迁入地完成幼儿园、小学阶段的教育,但是因户籍问题,上初中、高中存在诸多不便。自发移民希望通过政策规定,承认他们的合法性,迫切希望政府首先给予解决户籍问题,并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土地、户籍、公共服务、子女入学、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政策。

五、存在的问题

(一)户籍问题是最大障碍。户口问题是自发移民迫切要求解决的首要问题。由于自发移民户口的非本地化,进而导致附着在户口上的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尽失。由于移民户籍管理政策不明确,造成大量已在迁入地置家立业、生活多年的自发移民无法入户。自发移民户籍管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愿意将户口迁入,但是由于政策限制而不能落户到此地,这些人都是搬迁到贺兰县时间较长,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需要得到本地政府的认可和本地人的认同。二是不愿意将户口迁入,因为迁来时间不久,在购房买地后积蓄不多,享受原居住地的各类补贴,一旦户口迁入到贺兰县将不能享受到原居住的各类补贴。政府对自发移民的原有资产处置,补偿补助政策不明确,这也是自发移民等待观望,不放弃迁出地户籍的原因。

(二)搬迁成本高。政策移民和自发移民的根本区别在于政策移民以政府投入为主,移民投入为辅,而自发移民则要自己承担所有的搬迁费用,这对于贫困群众而言,许多人根本无力承担,导致群众想自发移民而搬迁不起。在搬迁成本上,自发移民在前期投资较大,在经济收入上,短期内收入与原住地差距不大,经过几年后才逐步有大的提升,逐渐与原住地逐渐拉开差距,实现脱贫致富的移民目标。

(三)资金问题是发展的最大限制。资金缺乏是自发移民面临的第二大问题。为了能够在搬迁初期在迁入地落脚,自发移民往往“置地买房”,从而将自己的积蓄甚至借来的钱全部花光,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虽然有了土地,有了农业生产基本资料,但前期投入大,收益少;尽管有些人外出打工,但因为受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低等因素的影响,只能在一些劳动强度大、收人低的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务工,收入除满足自身需要外所剩无几,且不稳定;同时,由于自发移民贷款要件不全、自身信用度低、无人担保等原因,无法获得金融机构小额信贷的支持。

(四)地位边缘化。由于人户分离,造成政府管理上的真空,户籍地管不上、居住地管不了,自发移民不仅很难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民政救济等各项公共服务和惠民政策,而且无法取得土地、宅基地等资产的合法手续。经济收入上、社会地位上的边缘化,往往不仅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也给政府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自发移民往往从当地农户购买土地房屋,但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省钱省事,不通过村委会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大多私下交易,权属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对策及建议

(一)确立移民地位。

建议政府能够从法律法规层面对自发移民的地位予以规范,确定自发移民合法地位,能够享受到同政府主导移民同样的权力和服务,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移民开发工作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移民开发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二)改革户籍制度

建议针对自发移民出台相应的户籍管理制度,取消移民户籍转移限制,放宽移民落户准入条件,对整户搬迁到迁入地的移民能够根据迁入地的实际情况给予办理户籍,能够使其合法的生活在迁入地。只有解决了自发移民的户籍问题,相应的土地、宅基地、公共服务、子女入学、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才能享受到,才利于自发移民更快地融入当地社会,才能使自发移民更好地自主创业,自我发展。

(三)建立补偿补助机制

建议制定自发移民补偿政策,在自发移民搬迁后,对自动退回原有土地的,移民在原居住地所拥有的土地、房屋、宅基地、树木等固定资产按照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土地收归国有。或者制定补助政策,按照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给予1-3年的一次性补助,给予每人一定的搬迁补助金,用于在迁入地建房、购置生产生活用具等费用。建立补偿补助机制,使自发移民得到政府相应的政策支持,解决生态移民和自发移民互相攀比的矛盾,也解决了自发移民不稳定,回迁多,流动性强及迁入地无法有效实施社会服务和管理的问题,使自发移民安心居住生活。

(四)建立激励机制

1、加大自发移民“能人”培育力度,对带动自发移民10户或50人以上的带头人,由迁出地政府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集中接收安置自发移民规模较大的迁入地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贫开发项目,改善接收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并对移民迁入地政府给与一定形式的经费补助。

(五)落实惠民政策

1、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在自治区出台自发移民相关政策文件后,迁出地和迁入地联系对接,共同向自治区报备准迁名单,对没有享受国家移民搬迁政策的自发移民,由迁入地政府按照自治区自发移民政策,积极落实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低保、救济、等各项惠民政策,消除自发移民的后顾之忧,确保移民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政策待遇;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自发移民,由迁入地政府统一纳入低保对象予以保障;对无法搬迁的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及傻、痴、呆等残疾人群,由原住在地民政部门就近安排到当地乡镇福利院,其供养渠道不变。

2、落实惠农政策。迁入地政府在自发移民户籍办理后,对自发移民购买原住居民的土地、宅基地等早日办理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积极落实各项优惠补贴政策。

(六)加强自发移民就业技能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自发移民的生存能力和致富能力。充分整合各类培训项目资金,针对自发移民,由政府全额补贴定期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使广大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在移民后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开始新生活。

(七)促进农民变市民。

一是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过渡期,在此期间,农民有权对自己的承包地经营、继承、租赁、转让、入股、抵押及出售。二是加强农村职业技能教育,大力提高农民的素质,重点培养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工作技能,增强其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能力,帮助他们尽早融入到城镇,使其真正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

(八)促进自发移民创业。

1、制定自发移民技能培训政策,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移民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使其成为具有一技之长的产业工人,按照自愿、择优的原则,就近安排在城市城镇及其附近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就业,有条件的安排在城市服务行业中就业,逐步实现农民变工人,工人变市民。

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安置自发移民就业。对于安置移民长期稳定务工的企业,给予补助培训费,提高企业安置自发移民就业的积极性。

3、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移民自主创业,设立自发移民创业基金,对于自主创办企业,从事一定规模养殖、种植及二三产业的,按照项目类别和规模大小,以无息贷款的形式一次性发放创业基金5000-20000元。按照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对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简化工商、税务、环保、电力等审批手续,建立移民自主创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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